【死因研訊】指揮官:停車場內沒使用催淚彈或武力 周母冀發問
2020-11-17 16:37
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續審,死因庭傳召事發凌晨,曾進入尚德停車場A場的東九龍衝鋒第四小隊指揮官作供。根據他的證供,當日第四小隊一共向停車場高層發5枚催淚彈,並於1時10分進入停車場掃蕩。
警察公共關係科影視聯絡組高級督察黃家倫供稱,事發當日他擔任東九龍衝鋒第四小隊的指揮官。去年11月4日零時20分,他原本在觀塘警區巡邏,惟收到總區指揮,需到將軍澳唐俊街近唐明街增援,協助驅散示威者。他與隊員於零時35分到達現場,其時地面前方50米聚集了150至200名示威者,有部份架起傘陣、設置路障,有部份則叫警方叫囂、投擲玻璃樽或磚塊。尚德停車場上則聚集約40至50名示威者,並向警方投下硬物及照射雷射光。
黃於12時40分,在防線指示隊員發射了第一輪催淚彈,其中2枚射向停車場高層,18枚則射向在地面集結的示威者,並繼續留守在封鎖線,直至第1小隊沿寶康路進入廣明苑及尚德邨掃蕩。
黃續指,他於1時5分收到指示,向尚德邨車場出入口推進,惟該處的示威者不斷向警方投擲硬物,黃遂指示隊員向地面發放催淚彈及橡膠子彈。小隊於1時8分到達車場出入口時,再遭停車場內的示威者投擲硬物攻擊,黃遂又指示隊員向高層發射三枚催淚彈,並於1時10分進入停車場掃蕩。
黃補充,他當時指示隊員向停車場2樓或3樓發放催淚彈,如催淚彈煙芯應會撞向2樓天花板,煙芯應會落在2樓地面,但他無法確定當時煙芯的位置。
時任東九龍衝鋒隊第四小隊指揮官高級督察黃家倫下午繼續作供,黃指他帶同第四小隊一行30多人,在1時10分進入尚德停車場A掃蕩,以找出在高空擲物的暴力示威者。第四小隊從地面開始,沿著螺旋型車路逆時針上行,在1時18分到達尚德停車場A二樓時,看見數名消防人員及義務救護員正在處理傷者,黃派人到場詢問事宜,但消防員指他們人手充足而毋須警方支援,義務救護員則叫警察不要阻礙他們處理傷者,又叫警察離開。
黃指小隊當時由得消防人員及義務救護員救援,繼續掃蕩仍未完成掃蕩的地方。黃強調他們沒有阻礙救援,沒有接觸過傷者,沒有看見傷者的容貌,更沒有聽過任何關於傷者的資料。黃憶述第四小隊在1時25分沿著後樓梯撤退,務求以最快速度離開停車場,而在1時16分至18分期間,警員發現唐明街一帶有近40名示威者聚集,示威者不斷向警方投擲硬物,故向唐俊街及尚德停車場A方向發射兩枚催淚彈,再向富康花園方向發射一枚催淚彈。黃在接收上司指示後,在1時45分與第四小隊所有成員撤離唐俊街。
根據庭上播放的新聞直播片段,第四小隊於1時4分進入尚德停車場,而非黃供稱的1時1 0分。黃解釋,他是根據自己的手錶來記錄時間。他又補充,他與隊員在停車場內,並沒有使用過催淚彈或武力,亦沒有與人發生過肢體衝突或追逐過任何人。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到,他進入停車場後有否嗅到催淚煙氣味,黃表示僅得最底層嗅到殘餘氣味,一樓以上則聞不到。他又稱,當時除了義務急救員及消防員外,見不到其他可疑人士,亦沒有聽到叫囂聲,只是聽到有人跑。高官又問,以他所知,當日有沒有其他隊伍進入過停車場,黃表示僅得他們一隊衝鋒隊進入,其他部隊則不清楚。有陪審員追問,黃在何時聽到有人跑,黃回答指他甫進入停車場時,聽到有腳步聲。
周梓樂的母親在家屬席上表示希望發問,其代表大律師鄭淑儀了解後,向高官透露有人欲提供資料,希望死因庭給予時間了解。研訊押後至明天繼續。
法庭記者:劉曉曦、張旭珊
建立時間:13:44
更新時間: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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