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昭通市規定市民不准遛狗 違反第3次即捕殺

2020-11-15 22:50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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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昭通市威信縣領導在前日(13日)發表禁止遛狗的通告,通告列明規定市民必須對所養犬實行圈養或栓養,如不按規定者一旦被發現後,第1、2次會予以警告和罰款,第3次將實施捕殺。措施一出引起非議。

根據通告,縣城主管部門將根據《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第46條規定,對犯規者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3次則聯絡公安機關進行捕殺行動。有內媒記者對此訪問當地市民,有部分人支持措施,但嫌手段過於粗暴,也有人認為第3次過後就捕殺的規定太殘忍,而且禁止遛狗,就等於宣布禁止養狗。

有當地領導向內媒記者表示,此前當地有犬隻傷人個案,所以規定出台,希望養狗人士不要因此傷到其他人。並對針對犬隻的新規定引發網絡輿論表示重視,會聯合多個部門對相關情況進行研究。

當局13日發出通告。網圖
當局13日發出通告。網圖
有網民認為規定太嚴厲。網圖
有網民認為規定太嚴厲。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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