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游泳教練縱火罪成官明言會判囚 學生及家長撰求情信

2020-11-12 12:03

被告陳舜堯。
被告陳舜堯。

32歲游泳教練陳舜堯,否認2016年初在旺角騷亂中將橫額放入垃圾筒焚毀受審後,昨被裁定一項縱火罪成。他透過律師求情指,他一向熱心社會,並非反政府反建制的廢青,並願意就焚毀的橫額賠償280元。區域法法院法官明言會傾向判處監禁,將取索被告背景報告後本月23日判刑

辯方呈上由被告父親,老師,游泳學生和家長等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桃李滿門,且熱心服務社會。辯方形容他熱心熱血,並非反政府反建制的廢青或宅男。他獲得的義工獎項曾獲特首林鄭月娥簽署。

被告承認他犯案基於評估手段上出錯,錯誤地判決行為的守法性才鑄成大錯,他並非立心破壞社會秩序。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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