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頓12.7萬車上遞交選票 法庭駁共和黨裁定有效
2020-11-03 20:36
美國德州共和黨入稟法院,指當地官員允許選民駕車到票站,留在車上以「不落車」(drive through)形式投票屬於違法,但訴訟遭法庭駁回,涉案10萬張選票依然有效。民主黨候選人拜登陣營表示,這次裁決是選民的勝利。
綜合CNN及美聯社報道,休斯頓地區法院2日審議哈里斯縣(Harris County)的選票爭議,經過3小時的聆訊,並聽取各方觀點後,決定拒絕接納共和黨的要求。法官哈寧(Andrew Hanen)解釋,當地自10月開始,累計已有12.7萬名選民在票站以「不落車」形式投票,法庭需要權衡箇中利害,一旦裁定這些選票無效,不但影響點票程序,亦要決定相關選民能否在選舉日再次投票,因此牽連甚廣。
由前總統小布殊委任的哈寧坦言,共和黨拖延至上星期才提出訴訟,是原告方敗訴的主要原因,如果提早入稟結果可能不同。他在判詞中特別提到,允許選民「不落車」投票的方法惹人爭議,因為德州選舉法列明,民眾必須在建築物內投票,而當時的路邊票站設置在帳篷之中,有抵觸法例之嫌。
哈里斯縣約有500萬名居民,是州內最大的行政區,人口之多在全美排列第三,也一直是民主黨票倉。當地政府因應疫情曾提供不同投票方式,包括設立10個路邊票站,容許選民無需下車便遞交選票。目前縣內已有140萬人提前投票,創下歷年紀錄,其中約1/10屬於「不落車」選票。
代表原告的共和黨哈里斯縣前主席伍德菲爾(Jared Woodfill)得知裁決後,指責縣府官員偏袒民主黨,揚言會上訴至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他又稱,特朗普如果在哈里斯縣失利,可能在德州落敗繼而輸掉大選。民主黨人則強調,不應以政治原因限制選民投票。律師福特(Christina Ford)表示,一旦選票無效將引起混亂,官方首先要釐清選民是否可以再次選票,也要豁免當事人重複投票的刑事罪。哈里斯縣選舉官員霍林斯(Chris Hollins)則表示,投票日將繼續開放路邊票站,估計屆時將有另外2萬名選民選擇在車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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