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黑工偽證集團骨幹成員被判入獄 入境處繼續調查其他涉案者

2020-10-30 21:10

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資料圖片
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資料圖片

兩名內地男子因串謀轉讓偽造香港身份證、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及違反逗留條件,今日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32個月。

入境處於去年年底採取行動,成功搗破一個黑工偽證集團。集團專門安排內地人士來港非法工作,並為他們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行動中,入境處拘捕上述兩名集團骨幹成員,年齡為29及35歲,同時檢獲13張偽造香港身份證。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使用或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0萬元及入獄10年。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入境處亦呼籲,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及罰款35萬元。

入境處會根據現行機制的標準程序以審核及識別販運人口受害人,對所有行動中被捕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進行初步審核。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依據一份標準核對清單再作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階段是否涉及威脅及脅迫,以及是否存有剝削性質。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支援和協助,包括緊急介入、診症和治療、輔導、收容或臨時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入境處呼籲販運人口受害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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