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跟車工屯門堵路認罪 押下月中判刑

2020-10-30 15:58

23歲跟車工人今年3月底響應Telegram於屯門堵路被捕,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後馬上坦白認罪,亦僅負責傳遞竹枝。裁判官張潔宜押後判刑至11月13日下午,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依原定條件保釋外出。

案情指今年3月31日晚上8時半左右,警員發現屯門皇珠路近燈柱AD0363有黑衣人堵路,其後向龍門居方向逃去。約20分鐘後,警員在富健花園外截獲全黑衣著的被告容健明,被告坦承參與堵路。其後警員和被告重返現場,被告解釋指自己響應Telegram號召阻塞交通,負責傳遞竹枝予其他人堵路,過程約10至15分鐘,而被告並不認識其他9人。

辯方呈上被告和牧師的求情信,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被捕後即時承認罪行,只負責傳遞竹枝,涉案道路並無完全受阻,犯案時間亦不長。而被告誠實顧家,需要供養父母和讀中三的妹妹,案發後感到後悔內疚,對道路使用者造成不便致歉,承諾不再重犯。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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