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前董事建立同名品牌涉侵權 恆香老餅家入稟索償要求禁售
2020-10-29 13:23
百年老字號元朗恆香老餅家指控前董事鄭鴻杰退出公司後,本年7月建立同名品牌經營月餅生意,涉嫌侵犯版權,假冒映射恆香老餅家的商標。恆香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索償,並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前董事再以「恆香」兜售月餅,和下令對方銷毀所有侵權產品。
原告恆香老餅家有限公司,經營烘焙食品生意,包括老婆餅,月餅和蛋卷等。入稟狀透露,在2010年4月之前,被告鄭鴻杰仍是原告的董事,而09年12月前被告曾持有21200分股份。
原告早於1920年代以「恆香棧」起家,其後易名「恆香酒家」,直至70年代由恆香餅家接手品牌轉型經營餅家生意,其位於元朗的生產廠房每日至少生產25000件老婆餅。部分產品甚至出售海外。原告亦分別在網上,實體店上出售貨品。
原告在社交網站,大眾傳媒等多項途徑,透過「恆香老餅家」,「hangheunghk」等品牌宣傳產品。曾於2018年獲香港品牌發展局頒發香港卓越品牌獎項,他在香港和內地均持有多個註冊商標。
入稟狀續指,被告本年7月1日在原告位於元朗的廠房舊址成立「恆香餅家」,並以原告註冊的商標生產月餅和在元朗一酒家兜售月餅券。原告認為被告的產品誤導消費者。海關9月曾在元朗酒家和廠房搜獲共340盒懷疑假冒月餅和200張月餅券,原告指被告的行為導致他蒙受損失。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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