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生涉襲警稱失足致碰撞 辯方質疑警威逼利誘認罪

2020-10-28 17:19

被告羅鎮傑(左);警員劉志成(右)。 資料圖片
被告羅鎮傑(左);警員劉志成(右)。 資料圖片

聽障學生去年9月港島示威晚上,疑衝前欲搶去警司手上的胡椒噴霧,更用力拉扯至二人倒地,並在警誡下招認「我一時衝動先會打警察」,因而被控襲警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辯方今指被告當時只是不慎失足仆向警司,又遭警員威逼利誘認罪可判感化、揮棍擊打及朝他面部噴灑胡椒噴劑等。

辯方爭議被告招認的自願性,今陳詞指當日被告羅鎮傑(20歲)倒地後,遭10名防暴警包圍,扯去他的口罩和助聽器,用警棍擊打他,又向他的面部噴灑胡椒噴劑。被告反覆稱自己是聽障人士,但被喝斥「收聲」。當刻他隱約聽到「道歉」等字句,故才會在警誡下稱「一時衝動先會打警察,對唔住」。另外,被告在警署被拒與母親見面,警員又向被告稱「男子漢大丈夫,做錯事要承認」,又指認罪可以獲減刑和判感化令,結果被告與母親均在口供紙上簽名。

警司區永樑今供稱,去年9月15日下午6時許,他收到指示往銅鑼灣地鐵站執勤,惟到達C出口外時發現鐵閘被關上,需待職員開閘,區便指示隊員設立防線,防止示威者衝擊。未幾示威者在防線前聚集叫囂,區於是舉起胡椒噴劑示警。此時,被告突然用雙手捉住胡椒噴劑並用力拉,似是想搶走噴霧,二人拉扯2至3秒後先後跌倒,其間被告一直緊握噴劑。區取得平衡後馬上控制被告。

辯方盤問時指,事發時被告不慎失足向區的方向仆,同時伸出右手,並非有意搶區的胡椒噴劑,區不同意。

拘捕被告的警員劉志成(音譯)則作供稱,當日他將區和被告分開後,便替被告反手鎖上手扣及扶起他。被告向他表示「聽唔到嘢」,他在地上拾獲其助聽器,於是替他戴上並宣佈拘捕及警誡,被告招認「我一時衝動先會打警察,啊sir對唔住,比次機會我」。返回警署後,他見被告情緒不穩,遂主動建議他通知家人,並在其母親陪同下補錄口供。他否認有作出任何威逼利誘行為。

法庭記者:張旭珊

反修例風波期間,港島有示威者與警方爆發衝突。資料圖片
反修例風波期間,港島有示威者與警方爆發衝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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