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禁聚令與同袍宵夜起爭執 警長扯女警頭髮認罪候判
2020-10-27 11:22
10名休班警務人員於今年4月疑違反限聚令在元朗食「宵夜」,期間1名男警長因不敬酒遭揶揄而起爭執,扯女同袍頭髮。被告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水佳麗押後案件至11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案情指今年4月19日,1行10名警員在元朗屏會街食「宵夜」歡送女警蘇伶雅,蘇向被告梁珏榮敬酒,梁回絕後遭蘇揶揄,又被紅酒潑中皮鞋,2人遂起爭執,其他同袍見狀分開2人,拉蘇離開餐廳到對面行人路,被告追上截停蘇,發生肢體衝突,並扯蘇頭髮逾10秒。其他人見狀制止,眾人隨後散去。蘇凌晨五時許報警,驗傷指頭皮腫痛。梁隨後自首,2次警誡下供詞均否認曾扯蘇頭髮。
辯方求情指被告扯頭髮惡意程度低,被紅酒潑中皮鞋下一時情緒失控犯案,又指曾獲美國執法部門及市民讚揚逾20次,正尋求心理醫生協助,了解何以會做出如此愚蠢的行為。其後再指會因此失去工作時,遭水官質疑「有冇咁嚴重呀?」、「唔係事實唔好隨便講」。辯方亦曾指案發時蘇疑跌倒,梁捉住蘇頭髮以扶住蘇,控方不同意,辯方其後收回。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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