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店長性侵後跳橋輕生 留遺書「無面目再活下去」
2020-10-24 14:58
內地一名少女遭店長性侵,當晚報警後,兩日後卻因不堪受辱而跳橋輕生!
浙江省嘉興一名18歲少女許虹(化名)初中畢業後就跟爸媽到處打工,今年初搬到嘉興後,交了一名男友,並從6月27日起在一間奶茶店打工。7月30日下午1時,奶茶店店長曹男把許虹叫到宿舍性侵,她當晚與男友一起到派出所報案,至翌日晚上6時才完成所有筆錄。
到8月1日早上10時許,許虹的父母發現女兒失蹤,於是立刻報警。警方從閉路電視畫面上看到,許虹當日早上約9時走出小區,之後獨自走到一座橋旁跳下,河邊只留下了一雙布鞋、一個塑膠袋及一封遺書。許虹在遺書中透露,一直有跟店長說自己有男友,希望可以讓對方放棄,卻沒想到最終會被性侵,亦不知道有多少人會相信她是不情願的,「現在事情已經這樣了,我也沒臉再活下去,準確的說,發生過這件事以後,我就有想過去死,我真的好恨你,讓我變成現在這樣。」
據知,許虹報警後,店長曹男就被警方帶走,之後被刑事拘留及拘捕。奶茶店的老闆在7月30日半夜去了派出所做了筆錄,店裡幾位員工於7月31日上午亦做了筆錄。
不過許虹的爸爸許春風表示,事發至今3個月,曹男的家人從沒露臉,也沒有人向他道歉;他上月26日前後到奶茶店,更發現店裡有好幾位老員工都不見了,而該名老闆亦表示,事發在曹男租的房間內,案發時亦是下班時間,店舖在事件中並沒有責任。許春風認為,奶茶店的老闆夫妻一直在說謊,怕老員工被取證才把人換掉,又在店外擺放了立牌控訴,雙方因此鬧到警局,警察勸說許春風,應該按法律程序走。目前,許春風打算先透過法律途徑追究店鋪老闆的責任,現在已經找好律師,準備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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