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李偲嫣送花被質疑涉賄 警:鄧炳強已作利益申報
2020-10-20 20:39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上月29日出席油尖旺區議會會議前,獲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送花。公民黨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余德寶事隨後去信警方,質疑鄧炳強收花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余德寶今日發文,並引述警方回覆指,鄧炳強已根據公務員條例就有關物品作出利益申報。
余德寶早前就李偲嫣及一眾撐警團體成員在油尖旺區議會外向鄧炳強送花,有否違反限聚令和口罩令,以及鄧炳強接受花朵有否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向警方發信。他下午在社交媒體發文,並上傳警方回信的照片。警方回覆時表示,警方一直致力維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並一向尊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及權利,包括言論、表建意見及結社自由等。
警方在信中又指,因應疫情,警方積極配合政府各頊防疫工作,協助應對目前公共衛生的情況,包括協助執行《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眾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1章)的規定。提醒市民配合規例的要求,以減低社區病毒傳播風險。警方會繼續採取適當的措施,平衡市民和平表達意見的自由及保障公共衛生。如執法人員發現有市民違反上述規例,會先作出口頭勸喻;若千犯者故意漠視執法人發出的警告,人員便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警方續指,相關事宜已交由投訴警察課跟進,會按既定機制公正調查及積極跟進,並指就處長接受市民送贈花束一事,處長亦巳根據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4/2007 號《公務員以公職身分獲得的利益/款待及部門獲贈惠及員工的禮物和捐贈》的要求,就有關物品作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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