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赴台】管浩鳴:至今仍未能取得入台簽證
2020-10-20 13:21
被台灣通緝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早前公開表明願意赴台投案,惟一直未能獲得正式入台證。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到目前為止都未能取得入台簽證,正等候台灣律師之消息。管浩鳴表示,律師指於10月5日曾與陸委會指定之單一窗口,即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兩岸科鄭股長等人聯繫會面,接洽陳同佳赴台接受刑事偵查相關事宜,之後雙方並多次以電話接洽,又指當時接獲的回覆是「暫時不能接受申請」,沒有要求申請人親臨櫃位申請。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管浩鳴早前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遞交文件,疑為陳同佳辦理赴台簽證申請,但遭拒收文件。台灣《中央社》引述消息人士證實,台灣方面已拒收其申請文件。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回應指,案件因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必須先談好相關事宜,再談陳同佳來台的入境事宜。他認為港府有責任及義務扮演更積極角色,早日還被害家屬公道,又再次呼籲雙方能坐下討論。
另外,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父母日前致函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疑犯陳同佳下周五就出獄滿一年,但連日來港台兩地就陳同佳入境及司法等問題出現爭拗,始料不及,亦令事件增添不明朗因素。潘曉穎父母指願意做中間人,邀請港台政府代表協商,讓陳同佳盡快赴台投案。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指,陳同佳已表明願意到台灣自首投案,下一步是台灣要讓他入境,令事件早日解決,促請台灣放棄政治籌謀,停止推卸責任及發表不負責言論,認真處理事件,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他指出,殺人行為發生在台灣、現場在台灣、證人在台灣、證據在台灣,台方明知香港的相互司法協助條例是不適用於香港與台灣,仍不斷重複要求香港提供司法協助,即要求特區違反法例,是刻意罔顧事實,不尊重香港法律制度的政治操作。
李家超又提到,陳同佳被台方拒絕入境申請,他說一般人都對台方的做法感到難以置信,陳同佳被台灣列作通緝犯,台灣當局本應是千方百計,無論天涯海角,盡快緝拿通緝犯歸案,但現時通緝犯自己「送上門」,台方則關上大門阻止,是無誠意解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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