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反抗性騷擾被圍毆致腦震盪 涉案兩男僅拘留13天
2020-09-28 16:13
在浙江台州仙居,25歲的顧女士於9月11日凌晨3時許,在宵夜攤上拒絕陌生男子強行摟抱騷擾,遭5名男子拳打腳踢,造成臉部受傷及腦震盪。9月16日,其中兩名疑犯陳某和成某被判行政拘留13天,隨後另一男子被捕,警方稱仍有兩人身份未明。顧女士對此表示不滿,要求依法追究猥褻打人男子的刑事責任。該案正進一步調查。
據報,25歲的顧某9月11日吃夜宵時,被陌生男子陳某和成某等三人摟抱及觸摸臉部等猥褻行為,男子更出言調戲,顧女反抗時遭5人暴打。顧某回憶道,被他們毆打了4次,先是成某和陳某出手,打了兩次,他們再召友過來圍毆兩次,顧某的朋友想勸架,因對方人多,場面一片混亂,顧某向親弟求救。顧女的弟弟來到,對方否認動手及作出威脅,顧女朋友報案,警方趕到後,5人已逃跑,顧某送醫院。
事發一星期後,警方向顧女士稱此案已有進展,陳某和成某已抓捕歸案,要拍下顧女受傷處,然後讓其簽字。顧女詢問案件調查過程,警方指他們的行為故意挑釁,顧女認為他們的行為明顯是故意傷害及涉嫌猥褻,不是輕微罪行。再過了15天,警方讓顧女士到派出所確認疑犯,警方拿出兩個人的照片,還表示「反正你不認識就直接簽字就可」。警方稱陳某和成某被拘留了13天,尚有三人沒有抓住,醫療費上顧女士自行計算後讓打人者全額賠付。
顧女士認為此案的判決結果太輕,事發現場的錄像中也可看到打人者沒有喝酒,先是猥褻調戲,其後毆打和威脅,判罰卻只拘留13天。警方回應指陳某和成某有前科,十多天的拘留懲罰是根據顧女士的傷勢結果而判定的。顧女對此結果和警方的說法不滿,希望當局深入調查,不能讓懲罰代替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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