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內地換回鄉證 10月10日起實施

2020-09-28 12:08

港澳居民可向全國任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補發回鄉證。資料圖片
港澳居民可向全國任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補發回鄉證。資料圖片

內地推出便利措施,港澳居民由10月10日起,可直接在內地申辦回鄉證。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宣布,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內地申請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即港澳居民可向全國任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辦手續與在港澳地區一致。

數字顯示,2019年,港澳居民來往內地2.15億人次,是1996年的2.5倍。而過去,港澳居民在內地期間遇證件過期或遺失、損毀,須返回港澳地區申請換發補發,增加相關人員不必要的時間成本和經濟負擔。

為解決港澳居民出行過程中的「堵點、痛點」問題,積極回應港澳居民出入境新需求,國家出入境管理局推出在內地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新政。

據了解,新政在保持申請條件不變、申辦手續不變、審批要求不變的基礎上,將為港澳居民帶來以下便利:
——就地就近申辦,不再往返費時費力。港澳居民在內地期間證件過期換發、遺失損毀補發可就近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無需再返回港澳地區辦理。

——一次辦結,高效便捷。申請人可通過窗口申請、提交材料、繳納辦證費用、自願選擇證件郵寄服務,一次性完成所有申辦手續,辦證時間縮短為7個工作日,有緊急需求者還可通過「綠色通道」實現「急證即辦」。

——網上服務,精準貼心。港澳居民可通過出入境政務服務平台實現網上查詢受理地點、預約辦理時間、自助查詢辦證進度等多項「互聯網+」政務服務。

——惠及面廣,明顯減輕成本負擔。新政將惠及廣大的港澳居民,在大量節省時間成本的同時,也減少了經濟支出。據統計推估,每年在內地申請換發補發證件的港澳居民僅交通費一項可節省約1.8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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