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府ACO伸腳絆警襲警罪成候判 官明言判監

2020-09-25 16:50

被告今在九龍城法院被判襲警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今在九龍城法院被判襲警罪成。資料圖片

28歲前政府助理文書主任去年12月在尖沙嘴海洋中心伸腳絆倒便衣警,今在九龍城法院被判襲警罪成。鄭念慈裁判官指事主有清楚表明警員身份,但被告不但沒有讓開,更故意伸腳絆倒事主,「完全唔相信係一個意外」,直言必會判監。鄭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30日)判刑,被告還柙待判。

鄭官指事主曾雋賢當時正急步前往支援同僚,已清楚表明身份,閉路電視拍攝到事主走至被告馮耀暉右方平排位置時,馮雙腳明顯分開,並做出伸腳動作,肯定是他導致事主失平衡,遂判被告罪成。

辯方呈上兩封由馮的前上司撰寫的求情信,指他勤奮、有工作熱誠、做事井井有條,對他有正面評價,希望法庭判非監禁式刑罰,惟鄭官明言不會考慮。

28歲被告馮耀暉被控於去年12月21日,在尖沙嘴廣東道海洋中心2樓2337號舖外,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曾雋賢。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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