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警察通例】警指不影響記者採訪 尊重新聞自由
2020-09-23 10:37
警方表明會修改「傳媒代表」定義,多個新聞工會、組織以及大學團體表示反對。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是次修例是以第三方及客觀的標準,協助前線警員作識別,並不影響記者在公眾地方採訪,亦非收窄「傳媒代表」的定義或推出新措施去識別記者,又強調尊重新聞及採訪自由。
郭嘉銓一個電台節目上指,《警察通例》已有多年無作修改,其中對於傳媒的定義亦較籠統,只涵蓋兩個記者組織。他表示,由於傳媒生態有很大轉變,有更多新媒體、學生記者及自由身記者等採訪,警方在識別傳媒工作者時會有一定困難。他認為,修訂後的定義更透明和廣泛,警方會在警方記者會、或警方在現場劃設封鎖區時作出特別便利安排,決定便利哪間傳媒。
至於是次修例潛在面對司法覆核,郭嘉銓就表示會與傳媒組織溝通,將修訂原因告知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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