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12港人家屬促接回港 聯合國促確保享有正當權利保障

2020-09-19 21:56

部分被拘留港人的家屬。資料圖片
部分被拘留港人的家屬。資料圖片

12名有案在身的港人,8月底疑潛逃到台灣時,被內地海警截獲,以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被刑事拘留,至今仍未有受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成功與當事人會面。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促請中國政府,確保12名被捕的港人,享有正當權利保障。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在社交網站發文指,中國政府應該確保12名在海上被捕的港人,享有正當權利保障,包括盡快讓該12人與他們選擇的法律代表會面。

另外,12名港人家屬亦在網上發聲明回應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言論。聲明指,家屬聽到兩名官員的說法,感到錯愕嘩然。聲明續指,已多次表明拒絕「官派律師」,促請當局立即讓家屬委託的律師面見被拘留者,並要求張建宗及李家超盡快與家屬會面,積極保障12名港人基本權利及落實以下四點訴求,包括拒絕「官派律師」,並促請當局立即讓家屬委託的律師面見被拘留者;要求中國當局提供合適藥物予有需要的被拘留者;要求中國當局准許被拘留者致電家屬;以及要求香港政府確保港人權利得到保障,並立即將12港人接回香港。

李家超接受電視台訪問時指出,已向內地跟進律師資料,供被捕人家屬聯繫。他稱,就提供律師予家屬聯繫,這要求已明確地向當地的執法部門反映,但當地執法部門定會按自己的法規去做,即是如何通知某些人、做某些事,在那一個階段去做,這些都是他們執行時按法規去做的。他稱,當局會在內地的法律法規上,盡量爭取12人的權益,但這不一定符合香港以往的一貫做法。張建宗則指,駐粵辦和入境處亦有協助跟進,雙方並聯繫達80次,了解他們健康良好,但要尊重國家司法權和司法程序,並強調已不斷跟進。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Twitter截圖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Twitter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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