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被控四罪 北京開庭

2020-09-11 10:22

原北京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被控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
原北京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被控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

有「任大炮」之稱的原北京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今日上午9點半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被控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

8點半左右,二中院北門門口已有大量外媒,門口周圍拉起警戒線,一輛法院的警車駛入北門,此後再未有車輛進入,估計任志強就坐在車內進入二中院。而在二中院東門,並沒有顯示任志強今日受審的公告。外媒無法進入法院內旁聽,據法院的人表示:「認識原告或被告,才能進。」隨後,警察開始請媒體離開,態度比較溫和,到9點半左右,門口已基本上沒有幾個記者了。

任志強今年3月失蹤,一個月後北京市紀委通報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調查。互聯網上早前瘋傳一篇署名「任志強」的文章,批評中國當局對新型肺炎疫情採取「遮羞式的宣傳」,點名領導人「誰不讓我當皇帝,就讓你滅亡」。

北京市紀委7月宣佈,任志強醜化黨和國家形象、公款吃喝、給國有資產造成重大損失,及家風敗壞、伙同子女大肆斂財,被開除黨籍,涉嫌四罪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駐京記者張言天報道

任志強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張言天攝
任志強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張言天攝

警車進入法院。張言天攝
警車進入法院。張言天攝
警察要求記者離開。張言天攝
警察要求記者離開。張言天攝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