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警處理721手法 程式員天水圍噴漆判社服令

2020-09-09 17:58

屯門法院裁判官張潔宜判刑時批評被告有預謀犯案,但接納他只一時衝動犯案,最終判處被告140小時社服令。 資料圖片
屯門法院裁判官張潔宜判刑時批評被告有預謀犯案,但接納他只一時衝動犯案,最終判處被告140小時社服令。 資料圖片

25歲電腦程式員黃鎮浩對警方處理「西鐵元朗站721」襲擊事件的態度感不滿,3月底在天水圍街頭的鐵欄杆上塗鴉「7 .21」「黑警」、「知法犯法」等字眼,他上月承認刑事損壞罪,屯門法院裁判官張潔宜判刑時批評被告有預謀犯案,但接納他只一時衝動犯案,認為被告值得准予機會,終判處被告140小時社服令,另須今日內支付政府3000元維修費。

根據案情,被告於今年3月22日約凌晨1時途徑天水圍天瑞徑,用噴漆在鐵欄噴上「7 .21」、「黑警」、「知法犯法」、「搭膊頭」等字。恰巧有休班警途經現場,於是尾隨被告,被告一度嘗試逃走但不果被制服。他警誡下稱不滿去年7月21日元朗事件才犯案。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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