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開車撞人致2死4傷 廣西男子一審判死刑
2020-09-04 18:44
廣西賀州男子楊遜識在今年2月駕車,在一個路口與多輛車發生碰撞,導致2死4傷。事發後,他下車抽煙,並在大街上跳舞。法院於周三(2日)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楊遜識因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遜識因吸毒被家人多次勸誡而產生怨恨。今年2月5日,楊遜識在電話內與其父親及弟弟等家人發生激烈爭吵後,於當天下午3時許駕車。當駛至光明橋頭紅綠燈十字路口時,故意製造汽車衝撞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以及多輛汽車受損。事發後,他下車抽煙,並在大街上跳舞,其後被警方拘捕。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遜識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導致1人死亡、1車受損,其行為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楊遜識又以駕車衝撞不特定他人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導致1人死亡、3人輕傷一級、1人輕微傷及多車受損,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楊遜識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遜識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申某華等5人因本案所產生的法定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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