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向4傳媒協會發信 指有自稱「記者」人士參與堵路

2020-09-03 22:00

上月30日及31日有人群在旺角及太子一帶聚集,警方到場執法。資料圖片
上月30日及31日有人群在旺角及太子一帶聚集,警方到場執法。資料圖片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向4個傳媒協會的主席發信,指警方近日在現場執法期間,發現涉及傳媒及值得關注的事件,又指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士參與破壞公眾的違法活動。

郭嘉銓向記協主席楊健興、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張秀雲、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主席姜在忠及攝記協主席陳奕釗發信。郭嘉銓在信中表示,在上月30日,在旺角朗豪坊商場內有人群聚集,警員在涉嫌違反限聚令。警務人員在現場截查集結人士,其中有人自稱記者,卻未能交代受僱的傳媒機構或未能出示記者身份的證明文件,警方遂向他們發出告票,當中包括一名自稱「馬聞」記者的17歲男子。

在上月31日晚,有人羣在旺角、太子一帶聚集,其問有刑偵探員發現一名男子在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的馬路中央阻礙一輛貨車經過,雖然該輛貨車最後能夠駛離,但探員發現該名男子與另外二人將雪糕筒踢出馬路進行堵路。探員成功截獲該名男子,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將他拘捕,並在其背囊內搜獲一張屬於他本人的記者證。這名被捕男子就是於30日下午在旺角朗豪坊商場內被票控的「馬聞」記者。

郭嘉銓表示,從上述的個案中,警方發現有自稱「記者」參與破壞公眾秩序的違法活動,反問相關人士如何能夠客觀,專地報道新聞。他又指,相關人士隨時可以用所的「記者證」掩飾身份,混在記者羣中,令警務人員難以識別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增加警方執法的困難,更妨礙專業記者的採訪工作。郭嘉銓重申,警方尊重傳媒的採訪自由及權利,亦致力協助專業記者報道真相,並指希望向傳媒協會反映警方在執法現場遇到的困難,以加深彼此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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