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生磚頭掟警認襲警罪 官索感化報告
2020-08-31 16:20
今年1月19日,17歲學生在旺角登打士街用磚頭打警員致其左手紅腫,今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辯方投訴被告在被捕後遭警員毆打,出現各種後遺症,再難效力羽毛球校隊。嚴舜儀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7日,以待索取感化官報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案情指,當晚有反修例示威者在登打士街及西洋菜南街一帶聚集,至晚上約十時半,兩名便衣警員X及Y目睹被告全身黑衣手持磚頭,不時大叫「死黑警!掟死你班仆街!」等。二人欲截停被告,警員X即遭被告用磚頭打左手,亦遭被告用手推撞。另一名警員及後撿取被告手持的磚頭,經量度後尺寸為9x10x6厘米。事主警員X左手有腫傷、瘀傷和擦傷,送院檢查後即日出院,獲發4天病假。
辯方代表李定國資深大律師強調被告當時年僅16歲,身高約175cm,體重僅約50公斤,在被捕後遭包括事主警員X在內的4名警員毆打,致頭、手多處受傷,導致各種後遺症如精神難集中、易感眩暈等。
16歲被告陳軍佑被控於今年1月19日在旺角登打士街43A號外襲擊警員X。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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