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不同刑恐區議員毀辦事處 七旬翁判囚13周

2020-08-26 13:42

老翁今在屯門法院承認2項刑事毀壞和兩項刑事恐嚇罪。 資料圖片
老翁今在屯門法院承認2項刑事毀壞和兩項刑事恐嚇罪。 資料圖片

73歲退休老翁施性質因政治立場不滿天水圍區議員,6月先後兩次到對方位於嘉湖一期的議員辦事處塗鴉和撕毀海報。他又不滿職員在辦事處張貼他的相片,分別持刀和玻璃瓶要脅區議員和辦公室職員。老翁今在屯門法院承認2項刑事毀壞和2項刑事恐嚇罪,求情指他因為跟對方政治立場不同所以一時失控。裁判官張潔宜斥被告身上攜備武器,並非一時衝動下犯案,判處被告入獄13周。

案發6月5日,辦事處工作的女事主X目睹被告在其天水圍嘉湖一期辦事處外用黑色筆塗鴉,兩人對質期間女事主拍下被告相片。同月15日,被告攜同一個盛載透明液體的破璃樽和生果刀,再到訪辦公室,恐嚇女事主「用漒水淋你」。

翌日被告再三拜訪辦事處並撕毀其牆上海報,其間男事主Y上前阻止但被對方以刀威脅:「信唔信我用刀捅你」。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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