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IT男街頭噴「721」等字罰賠3000元 押後9月判刑

2020-08-25 19:04

被告在屯門法院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被告在屯門法院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25歲電腦程式發展員黃鎮浩不滿「西鐵元朗站721」事件,三月底凌晨在天水圍街頭的鐵欄杆上噴上「7 .21」「黑警」、「知法犯法」等字,他今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毀罪,裁判官張潔宜下令他賠償維修費3,000元,並押後案件9月9日判刑,以待法庭索閱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繼續保釋。

根據案情,今年3月22日約凌晨1時,被告在天水圍天瑞徑用噴漆在鐵欄噴上「7 .21」、「黑警」、「知法犯法」、「搭膊頭」等字。恰巧有休班警途經現場,於是尾隨被告,被告一度嘗試逃走但不果被制服。他警誡下稱不滿去年7月21日元朗事件才犯案。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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