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案】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押後本周五結案陳辭

2020-08-24 11:00

黎智英。
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否認2017年在維園參與「六四晚會」刑事恐嚇一名報館記者受審。 他前年8月16日接受警方會面記錄,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黎智英不自辯也不傳召任何證人,裁判官押後案件本月28日結案陳辭。黎智英在會面中,形容事主X拍攝他手法特別「進取(aggressive)」,「影到兜口兜面『喳喳聲』」,而案發當日他並不知道對方在拍攝他,黎智英只是純粹X的出現而指罵他。

黎智英2018年8月16日在代表律師何俊仁律師陪同下出席警方會議錄取口供,他指在2017年6月4日當晚出席維園彌撒活動。對於報館記者X的身分,黎指「時不時都見到佢影我」,並指對方報館已「24小時跟左我3年,而嗰個人唔係24小時就跟左2年。」,「嗰排佢兜口兜面咁影我,挑撥我 」。但黎智英並不知悉X的名字」黎又承認當日曾指罵X,但已忘記了確實內容,至於他曾對X呼喝「搞你」,意思是指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和報警等,但「當時無唸到咁詳細」。黎智英指,他並沒有大聲呼喝X,但相信其他圍觀人士能夠聽到其聲浪。

黎智英又補充,「X嗰排幾個月期間特別Agresive(進取),」形容他拍攝黎時會「兜口兜面『喳喳聲』,而其他人只係埋邊影」。至於當日黎指,他並沒有目睹對方拍攝他,當日純粹認得他的出現所以罵他,黎又指他當日「衝口而出」,但解釋「我係斯文人,我點會話搵黑社會搞佢」,但最終他也沒有找任何律師或申請任何禁制令。

建立時間10:24
更新時間11:00

黎智英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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