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月入10萬誘投資 22人受騙涉282萬警拘兩男
2020-08-19 16:09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組聯同港島總區刑事部,偵破了21宗以欺騙手段奪得財產罪的案件,港島總區刑事部昨日拘捕了兩名男子,涉及22名受害人,被騙金額約282萬元。
港島總區重案組1B隊女高級督察盧愛健表示,警方近日留意到有一個犯罪集團在社交網facebook,Instagram等,上載了很多虛假的帖文,包括吸引人用虛擬貨幣比特幣投資,或聲稱可提供澳門賭場的賭博貼士等,可以在短時間賺到大量金錢。更附上一些奢華生活的相片,如大量金錢,名貴跑車等,從而吸引受害人相信,這些投資真的可以賺到大量金錢。
此外,警方亦留意到這個犯罪團伙,亦用不同的身份,在社交媒體上上載另一些帖文,指可以付款9800元,幫助受害人申請大嶼山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可以一年內自駕自由前往大嶼山,受害人將個人資料及金錢交予騙徒後,不但未能取得通行許可證,騙徒更利用取得的受害人個人資料,去勒索他們,要額外再付數千至8萬元不等,否則就會將其個人資料在網上公開。
共有22名受害人被騙,金額高額282萬元港幣,而案中有受害人最高被騙250萬元。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根據分析發現由同團伙所為,昨日拘捕了兩名分別36歲及38歲的男子,報稱無業,他們涉嫌在社交平台發布虛假帖文。
高級督察盧愛健呼籲,市民要留意網上虛假或錯誤的資料,特別是牽涉高投資回報,市民投資前必須要做足資料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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