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全票通過議案 第六屆立法會9月30日後續履職至第七屆任期開始
2020-08-11 16:59
一連四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日閉幕。特區政府早前公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將原定9月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午全票通過《國務院關於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料容許第六屆全體立法會議員延任。
消息指,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2020年9月30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
《基本法》第69條訂明,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4年,現屆立法會任期必須於9月30日結束。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即使使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屬合憲合法,也只能把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日期押後一年,而未能處理會期結束後1年的真空期問題。就此,她已向中央政府呈交緊急報告,尋求支持和指示。根據國務院回覆,國務院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的實際情況,依法作出推遲選舉一年的決定。對於在推遲選舉情況下如何處理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中央政府依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國務院並要求特區政府依法做好推遲選舉涉及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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