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不合扯甩同事頭髮並以刀恐嚇 髮型師判社服令

2020-08-07 14:02

被告張展明。 王尚哲攝
被告張展明。 王尚哲攝

今年2月1日,髮型師因政見不合扯掉同事一束頭髮,並以刀恐嚇同事,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今在九龍城法院判刑。嚴舜儀主任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兩項控罪分別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判處被告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53歲被告張展明被控於今年2月1日在尖沙咀一間髮廊襲擊男子黃漢德,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長30厘米的刀。

案情指出,被告和事主是共事的髮型師,二人因政見不合爭執,雙方糾纏,期間被告扯脫事主一束頭髮,再衝入茶水間拿出放有廚刀的紙盒,並打開盒蓋以刀恐嚇事主,隨即被在場其他人士喝止,其後被捕。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同佢糾纏先至扯佢頭髮,同埋我拎把刀出嚟係想嚇啫,唔係想斬佢」,承認當時自己失控,強調並沒有從紙盒拿出廚刀。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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