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暨大教材指同性戀屬「性變態」 女生提告延期3年終開審
2020-07-29 19:14
內地雖在2001年將同性戀「除病化」後,但坊間不少教科書卻仍然把同性戀視為病態。廣州暨南大學一名學生不滿校方出版物將同性戀劃分為「性心理障礙和性變態」決定提告。
23歲的廣州女大學生西西(化名),在2016年發現暨南大學出版的教科書將同性戀歸為「常見的性心理障礙」,並以「性心理紊亂」等等字眼描述同性戀者。西西指,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在2001年時已將同性戀列為性傾向,不再將其視為一種性心理障礙。
她其後多次要求出版社更正,卻遭到拒絕。3年前,她決定向出版社以及銷售該書的網購平台京東提出訴訟,但礙於中國沒有反歧視法或性傾向歧視相關法律,她只能以跟同志平權完全無關的「產品質量(品質)糾紛」控告對方。
可是訴訟過去卻是一波三折,出版社位於廣州且廣電局表示教科書沒有問題,故法院拒絕受理,西西轉到京東所在的江蘇宿遷,但當地法院說要研究案情,被告一方也要求產品品質鑑定。最終案件經歷3次延期,終於在昨日(28日)開庭,身在香港的西西卻因為疫情關係無法聽審。
西西委任律師葛昂表示,被告一方沒有來到庭,只提交了書面法律意見。原告方面提交大概有30項證據,用來證明同性戀不是性心理障礙的相關意見。葛昂認為,希望這場官司,對編寫和出版教材的人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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