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雨傘戳便衣警襲警罪脫 官形容受襲警說法牽強

2020-07-29 16:02

被告蔡浩民。 葉君怡攝
被告蔡浩民。 葉君怡攝

網民於去年7月發起沙田遊行,其後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一名青年被指用雨傘戳中身穿便服的警署警長,他否認襲警罪受審,今於沙田法院裁決。李志豪裁判官表示受襲警長證供在主問及盤問階段有異,明白事件在千鈞一髮之際發生,惟在重要環節上不能出錯,形容其說法牽強,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被告自言早已作最壞打算,故聞判後心情平靜。

李官裁決時指,現場片段僅拍到被告與警長後期糾纏階段,故主要依賴警長證供,他主問時稱被告以傘插向他,繼而用手擋開,惟盤問下卻指被告擊中他,法庭明白整件事在千鈞一髮之際發生,但在關鍵情節上不能出錯,形容其說法牽強。李官雖不解,兩人為何會有身體接觸,但由於不能排除辯方說法,故裁定控方未能成功舉證。

22歲男被告蔡浩民被控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署警長陳明德。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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