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網名「金正恩」籲圍新屋嶺 地盤工被控煽惑非法集結拒認罪
2020-07-27 16:51
37歲地盤工人涉嫌去年以「金正恩」的稱號,在社交平台上發表示威者遭警方強姦、虐打致死等言論,並呼籲市民包圍新屋嶺扣留中心。他早前否認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承認事實指被告堅稱警方、公安及鄉黑等人均有在新屋嶺輪姦女示威者,籲全民包圍新屋嶺。
雙方承認事實指出,被告使用「金正恩」作臉書群組稱號,並先後四次發佈帖文:「新屋嶺中黑警聲稱女示威者有嚴重自殘行為,要求為女示威者注射鎮靜劑藥物,然後對她們進行性侵、強姦、輪姦等行為,有很多受害者事後自殺,黑警就將她們屍體運到香港不同地方從高處掉下。」、「所有女義士絕對係有畀人性侵,而且係輪姦式,包括大陸公安、黑警,鄉黑社團」,又籲「全民包圍新屋嶺,救出義士才是重中之重,人命沒了就是沒了。」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長5986黃明浩(譯音)供稱,留意到被告帳戶上約5萬多個朋友,其後發送交友邀請予被告,雖未獲接納,但仍能看到被告的個人資料及帖文。王警長其後分次將相關回應截圖,包括「黑警看到她們(女拘留者)沒穿衣服的樣子,獸性大發,有什麼奇怪?」、「如果新屋嶺不是有奇怪,怎會這麼多人守住?連太平紳士、議員都入唔到。」
審訊途中發生了一段小插曲,黃雅茵裁判官突要求控方初級檢控官戴好口罩,必須遮蓋口及鼻,斥「犯法㗎!」、「我會票控你㗎,唔會有例外」,又反問「法例寫得好清楚,DOJ無理由唔知啊?」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隨即替下屬表達歉意。
男被告潘榕偉被控於去年9月19至21日期間,非法煽惑身份不明人士在新屋嶺扣留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交替控罪則為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於同時期煽惑他人在新屋嶺外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
辯方大律師林凱依指出被告4年前始以「金正恩」身份在群組發表政見,黃警長自言沒有留意,但同意從被告發表過的帖文中,僅有一句「全民包圍新屋嶺」,當中並沒有提及如何、何年何日行動。林大狀又指,被告並非群組管理員,黃僅謂「唔該哂,無意見。」
法庭記者:葉君怡
建立時間13:39
更新時間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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