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分別涉藏鐵支堵路拒捕等罪與另一案合併處理 准保釋9月再訊

2020-07-23 13:19

3男子被指當日深夜,在旺角分別涉嫌藏有鐵支、以垃圾桶和回收箱等物堵路、及拒捕等,半年後3人遭落案起訴。 資料圖片
3男子被指當日深夜,在旺角分別涉嫌藏有鐵支、以垃圾桶和回收箱等物堵路、及拒捕等,半年後3人遭落案起訴。 資料圖片

去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3男子被指當日深夜,在旺角分別涉嫌藏有鐵支、以垃圾桶和回收箱等物堵路及拒捕等,半年後3人遭落案起訴。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將另一案合併處理,另修訂控罪,裁判官照准。案件押後至9月4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以及去信與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4人續准保釋外出。

17歲被告李熙駿,報稱任收銀員。他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去年10月6日在九龍旺角窩打老道72號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攜有一支長約115厘米的鐵支。

另外同為17歲的無業男李駿,現面對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2罪,指他於去年10月5日在旺角染布房街與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該路上遺下垃圾袋、垃圾桶及回收箱,對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或人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及同日在窩打老道後巷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機。

而20歲被告李駿昊則報稱任職侍應,他現面對一項拒捕罪,指他於去年10月6日在九龍旺角窩打老道65號地下外抗拒執行職責的督察21982。

17歲無業男被告陳嘉億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控罪指他於染布房街近百布街,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器。

法庭記者: 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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