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港協暨奧委會運動員遴選制度有不當 帳委會:不可接受

2020-07-15 13:06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批評港協暨奧委會沿用10多年的運動員遴選過程和制度,存在不足及不當之處,帳委會表示震驚及強烈不滿,認為不可接受。

報告指,部分不符合已公布遴選準則的運動員,竟獲遴選委員會以另一些從未公布的準則,選拔參加第18屆亞運,有關理據未有記錄在會議紀錄,遴選委員會的討論過程紀錄亦不全,認為會削弱遴選的誠信、透明度及公信力。

帳委會又指,港協暨奧委會不公開遴選委員會所考慮的所有因素,或會導致遴選機制出現潛在或觀感上的不公平情況,在機制下很易濫用酌情權,亦可能在觀感上有利於較易掌握遴選相關資料的人。

帳委會強烈促請港協暨奧委會,盡快就現行的運動員遴選準則展開檢討,考慮制訂一套劃一標準,並參考海外做法,公開方式選拔運動員及設立健全的替補制度,增加遴選過程的客觀性及透明度。

帳委會另關注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對本港運動員備賽及參加國際運動會資助,指部分申請並無制訂表現目標、預算與實際開支出現重大差異,但受資助者無加以解釋等,帳委會促民政事務局及康文署,應為基金的申請人,就表現目標等制訂清晰指引,加快審核受資助者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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