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首半年收近170宗外賣平台投訴 落單錯地址遭拒送餐

2020-07-15 10:21

消委會首半年收近170宗外賣平台投訴。
消委會首半年收近170宗外賣平台投訴。

新冠肺炎疫情下,外賣點餐平台服務需求大增,消費者足不出戶,上網點餐成為新常態。不過,消委會今年首半年,接獲近170宗與外賣點餐平台有關的投訴,主要涉及送餐延誤、「漏單」或無法派送。有投訴人在點餐並付款後一個半小時,才獲通知其地址超出派送範圍,不會送餐;另有選擇自行取餐的消費者,因逾時未取,訂單被取消,亦不獲退款。消費者在使用外賣點餐平台時,宜先留意條款細節,以免換來一肚氣。消委會同時提醒外賣點餐平台營運商,在消費者確認訂單前要清楚披露重要條款,並須確定客戶輸入完整的送餐地址及聯絡電話等資料,若有遺漏,應再三提醒客戶。營運商亦應定期檢視合作供應商資料,一旦供應商已搬遷或結業,應盡快更新平台內容,以免誤導消費者。

投訴人經C公司外賣點餐平台,按系統指示輸入所在地區「荃灣」,再從平13台顯示的食肆中選擇,花了$408訂購食品,之後一直留意手機,耐心等候。90分鐘後,投訴人收到C公司送餐員來電,指餐廳位於葵芳,配送地址超越服務範圍,拒絕送餐。投訴人不滿,指C公司根據其地址篩選餐廳,接受訂單並扣款,但最終不獲送餐。投訴人兩度經網上向C公司投訴,對方回覆指,送餐員曾數次致電投訴人確認地址但不果,等候了15分鐘,最終向公司報告未能派遞。

經消委會介入,C公司經調查後進一步解釋,投訴人沒有在「送餐地址」一欄填上完整資料,反而在「送餐備忘」欄目上填寫屋苑名稱及座數,導致送餐員未能掌握派送地點。營運商最終同意作出一次性特別安排全數退款,並額外贈送積分予投訴人。

消費者使用外賣點餐平台時,可留意以下提示:
-使用服務前,先細閱服務條款;確認訂單前,再三核對送餐地址,保留訂單截圖,落單後時刻留意來電;
-自行取餐的話,留意時限並預留充裕時間,一旦未能趕及時限內取餐,應盡快通知餐廳,作彈性處理;
-不少外賣點餐平台,可供選擇是否需要餐具,若情況許可,消費者宜自備餐具,減少浪費,支持可持續消費。

消委會首半年收近170宗外賣平台投訴。
消委會首半年收近170宗外賣平台投訴。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