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沙田寓所藏手槍92發子彈 維修技工遭加控6罪續還押

2020-07-14 16:10

警方檢獲的證物。 資料圖片
警方檢獲的證物。 資料圖片

今年1月17日,27歲維修技工在沙田廣源邨家中被搜出手槍及92發子彈等,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早前法庭因控罪嚴重為由拒絕被告保釋,案件今在沙田法院再訊,控方在庭上再新增6項控罪,並以控罪嚴重為由反對被告擔保外出。李志豪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9月9日再訊,並拒絕被告的擔保申請,其間須還押懲教看管。

被告陳玉龍被控於2020年1月17日,在沙田廣源邨廣松樓一單位內無牌管有一柄手槍、4個彈匣及92發子彈,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

控方指被告涉嫌是組織「屠龍小隊」之成員,並搜獲彈簧刀,被告的3輛電單車疑掛上假車牌,因此在庭上加控管有違禁武器、沒有展示有效車輛牌照等6項控罪。

控方稱案件控罪嚴重,亦須調查被告手機以調查有關「屠龍行動」的資訊,因此繼續反對被告擔保外出。

辯方代表替被告申請擔保外出,稱控方有責任證明有實質風險,而控方作出的嚴重指控尚待分析檢驗,否則只屬一面之詞;辯方亦指出被告曾遭警員毆打及恐嚇招認,錄影會面口供的真確性存在重大爭議。加上被告沒有刑事紀錄,是家中的經濟支柱,潛逃風險低,其母親和沙田區議員廖柏康願為他作人事擔保,亦願意遵守嚴苛的保釋條款,望法庭能批准被告擔保外出。

李官最終以案情嚴重為由,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並把案件押後至9月9日再訊,其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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