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籍接送回家屢次非禮契女被控4罪 事主致電胞姊求救揭發
2020-07-13 14:52
61歲男子涉嫌於2012年起,籍著裝修和接送回家等理由,屢次非禮當時正就讀小三至中三的契女 X,被控4項非禮罪,直至2017年事件方被揭發,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61歲被告 H.H.C 是事主的契爺,從事裝修業。被告涉嫌在現年16歲的事主 X 8歲至13歲期間先後多次非禮她。直至2017年10月,事主向胞姊透露被告多年來的行徑,指被告「是變態的,常做不正常行為」,方揭發事件。
控方指稱,早在事主年僅8、9歲時,被告經已對她作出猥褻侵犯的行為。當時被告駕車送事主回家,事主坐在被告身旁的乘客座位。被告把坐駕駛至沙頭角附近,停下車輛,揉捏事主胸部,更用手指伸進事主的褲子內,指插事主下體,歷時約10分鐘。被告在非禮事主後,載事主到新娘潭遊玩,再送事主回家。
其後在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期間,被告多次在和事主及事主的母親喝茶後,於禾坑徑一帶在車上非禮事主,令事主感到疼痛及害怕,平均歷時約10分鐘。事主供稱被告在禾坑徑一帶曾非禮她4次左右,每次都是先停泊坐駕,再對她上下其手。
控方指出,被告在事主13歲時,即2017年10月至11月期間再次兩度非禮事主。被告到事主居住的村屋進行維修工程,其後在房間和二樓走廊非禮事主。11月5日,事主憑鞋子認出被告,於是堅拒開門,被告欲撬開房門不果,曾透過門縫給予事主一千元,以換取事主打開房門。事主致電給同住的胞姊求救,其後被告從天台逃走。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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