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生涉攜噴漆或雷射筆 辯方待法律意見申兩案押9月訊

2020-07-09 10:41

大批示威者當日聚集在金鐘。資料圖片
大批示威者當日聚集在金鐘。資料圖片

3名男學生涉攜有噴漆或雷射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日分兩案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兩宗案件押後至9月7日及11日再訊,以待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其間他們均獲准擔保外出。

首案被告溫正童(17歲)被控在本年1月19日,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近夏慤花園保管一樽黑色噴漆,意圖用以摧毀或損壞財產。事發當日中環遮打花園正舉行公眾集會。

另外,周子健(20歲)及賴灝亨(20歲)則各被控於去年9月8日,在炮台山油街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賴灝亨另因管有一罐噴漆,再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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