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兩少年涉攜自拍棍對講機 辯方申請暫緩答辯
2020-07-08 15:57
15歲少年去年9月在將軍澳地鐵站外,疑被警員搜出一枝拔去手機固定裝置的自拍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並涉與一名16歲少年各管有一部對講機,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二人今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暫緩答辯至8月20日,以待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及與控方相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其間二人續准以2000元擔保外出,但須守宵禁令及居於報稱地址。
被告為15歲少年及16歲的余仲軒,二人均是學生。他們各被控於去年9月15日,在將軍澳港鐵站外無牌管有一部對講機;15歲少年另被控在同日同地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自拍棍。據了解,事發時兩名被告在地鐵站內奔跑,遭軍裝警截停調查,並搜出上述物品。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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