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車禍】司機承認誤殺及危駕等38項罪 判囚14年終身停牌
2020-07-07 15:55
患有亞氏保加症的九巴車長陳浩明,前年在大埔公路大埔滘段駕駛時超速翻車,釀成19人死亡的車禍,另外有逾60人受傷。陳今在高等法院承認19項誤殺及19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一共38項罪名,李素蘭法官指陳故意以報復方式利用巴士作為武器高速駕駛,有意圖把乘客的旅程變得不安,對死者家屬及生還者的影響揮之不去,終判其監禁14年,並判終身吊銷所有類別的駕駛牌照。
案情指,被告陳浩明自2014年加入九巴並擔任兼職車長,自2017起則沒有被指派特定路線,陳在2018年2月10日被指派駕駛872路線的香港馬場巴士,該班次只在沙田馬場賽馬日尾場賽事開跑前一小時起至完場後一小時提供服務。當日過百名市民正沙田馬場巴士總站排隊等候巴士,陳駕車到站時不少上車的乘客向陳「爆粗」責罵陳遲到站,陳則看著該些乘客而默不作聲。陳在駕駛時三度在前方沒有車輛的情況下急速煞車,駕駛時像發脾氣般高速駕駛,有些乘客責罵陳超速駕駛,陳沒有回應並繼續以高速駕駛,陳在轉彎及下坡時亦沒有任何減速的跡象。
涉案巴士高速入彎落斜時失去平衡並撞向街燈及路牌,衝上行人路後向左翻側,撞斷一枝燈柱及巴士站候車亭。乘客當時尖叫並因衝力而撞至飛起,案發現場四周滿佈鮮血,其中六十歲女死者劉美蓮的頭部近乎完全脫離其身體,六十一歲男死者鄭帶勝及六十二歲女死者陳賢妹的頭部被撞碎及變形,當日的馬報浸血碎亂在地,地上亦有腦組織、人肉、斷腳、斷指。在十九名身體受嚴重傷害的傷者中,七十四歲退休男子馮柏全則需切除左眼球。是次意外為香港死亡人數第二多的交通意外,僅次於釀成21死的2003年九巴265M線巴士墜坡事故。
辯方律師為現年32歲的被告陳浩明求情時指,陳早於2019年9月30日已在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及案情,陳在12歲已確診為亞氏保加症患者,不能察覺別人的感受和情緒反應,未能與別人有情感上的交流。辯方指陳在駕車時並不是發脾氣,是因亞氏保加症而不懂得理會他人感受,不接納他人對他的指責,才會超速駕駛來發洩。陳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中指他已深感愧疚,「願死者安息、家屬節哀順變、傷者早日康復,以及死傷者的親戚朋友早日脫離傷痛」。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黃詩斌表示歡迎法庭裁決,指案件的判刑反映案件的嚴重性,警方藉是次判刑提醒所有駕駛人士安全駕駛的重要性,特別是職業司機。所有司機有照關顧乘客的責任,故司機駕駛時需時刻保持安全、警惕、忍讓,司機一旦違反安全責任,有機會造成嚴重的交通意外,司機亦有可能需負上嚴重的刑責。對於部分死者及傷者家屬指14年監禁的刑期過短,黃指警方將會與律政司研究及商討是次判刑的合適性,但警方初步認為刑期適合反映被告罪責。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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