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遭斷水斷電迫遷致愛犬染皮膚病 補習師判240小時社服令

2020-07-06 13:49

裁判官強調案情惡劣,拒絕接納被告所指「視狗隻為家人」,但考慮到其認罪,決定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判社服令結案。 資料圖片
裁判官強調案情惡劣,拒絕接納被告所指「視狗隻為家人」,但考慮到其認罪,決定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判社服令結案。 資料圖片

擁有博士學歷的私人補習教師,聲稱去年遭單位業主「斷水斷電」迫遷,故疏於照顧愛犬,導致牠口腔耳朵和皮膚均出現疾病,其後遭人將單位內所有物品傢俬連狗隻扔出街外揭發事件,他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法庭先後為其索取兩份社會服務令報告,均遭他以健康理由拒絕。惟他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透過律師推翻說法,更稱誤會了社會服務令需於1個月之內完成。裁判官強調案情惡劣,拒絕接納被告所指「視狗隻為家人」,但考慮到其認罪,決定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判其履行共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賠償8910元照顧費予愛護動物協會。

41歲被告文博學早前求情時指自己是個充滿愛心的人,視狗隻為家人。蕭淑瑜暫委裁判官今表明拒絕接納其說法,更批評案情惡劣,雖無證據顯示被告疏忽照顧狗隻逾兩個月,惟根據獸醫所指,涉案狗隻長期未獲適當照料,不相信被告未能察覺,有違寵物信託責任,不過考慮到他認罪,決定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判社服令結案。

蕭官警告被告須按感化官要求完成社服令,否則將帶返法庭重新判刑,屆時很可能面對即時監禁,問他是否明白時,被告一度沉默,其後辯稱「我只係知道狗發生一件咁嘅事係悲劇,我都好擔心佢嘅情況。」最後經律師調停後方點頭以示明白。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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