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信4個傳媒組織 指有人假冒記者及示威報道不實
2020-07-02 22:41
港島昨日爆發大規模示威,多人受傷。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向4個傳媒組織發信,指昨日有示威者在港島銅鑼灣和灣仔一帶進行非法集結作出暴力違法行為,破壞社會安寧。為維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警方遂到場執法,同時積極協助傳媒採訪。但昨日發生了三宗涉及傳媒的事件,令警方感到非常遺憾。
警方指, 首宗事件發生於百德新街近怡和街,傳媒聯絡隊人員發現一名穿著黃色並寫上「PRESS記者」背心的女子,身處示威現場但沒有進行採訪工作。警方人員覺得可疑,於是向其查問,並確認她並非記者。這名女子其後因涉嫌非法集結被警方拘捕。
第二宗事件發生於高士戚道近興發街,有警員在制服一名涉嫌參與非法集結的疑犯時被多名暴徒包圍襲擊,部分記者在近距離採訪,阻礙警方行動,其間該名警員慘被利器插傷。事後,有網上媒體竟以「防暴按倒示威者 市民合力擊退落單警」為題發文,指當時警員衝入人群並推倒一名男子,「同行友人」及「附近市民」立即上前,最终「合力擊退」防暴警員,而「被按倒的男子」及「途人」均成功逃去。
從該網上媒體所拍攝的相片中,清晰可見當時暴徒手持短刀襲擊警員,並非一般「市民」,而是罪犯。另外,該批施襲者並非「擊退」防暴警員,而是公然搶犯及襲擊警務人員,行為令人髮指。
第三宗事件涉及另一家網上媒體,在時代廣場進行網上直播期間,以特寫鏡頭拍攝示威者散落於地上、印有不同警員個人資料的單張。 警方指,傳媒組織應該知道,禁止對警員、特務警察及其家屬起底和滋擾的臨時禁制令仍然生效。該網上媒體的舉動等同加添對被起底人士的傷害,極不恰當。
警方批評,第一宗事件清楚顯示有人在示威現場假扮記者,魚目混珠,影響警方執法行動。對於第二宗事件,警方對該網上媒體顛倒是非,美化暴力違法行為的做法感到非常憤慨。事件亦正正反映警方行動期間記者與警務人員保持安全距離的重要。另外,警方相信傳媒組織亦會同意在第三宗事件中,該網上媒體的做法既不專業,亦可能違法。
警方重申,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及新聞工作者的採訪權利,以往與傳媒組織會面和溝通都是希望能夠增加彼此了解,從而理順記者與警員在工作上遇到的問題。警方解釋,致函組織是希望反映警務人員在執法現場所面對的情況,讓傳媒能體會警務人員執勤時所遇到的困難及危險,從而令記者及警務人員都能夠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履行彼此的職責。
信件發送給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張秀雲、新聞工作者聯會主席姜在忠、攝影記者協會主席陳奕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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