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警長涉盜同袍信用卡 押8月杪待安排轉介區院審

2020-06-30 11:06

男警長劉晉寧。蕭文軒攝
男警長劉晉寧。蕭文軒攝

35歲上水警署警長去年2月涉嫌竊取同袍信用卡後,「碌卡」購買快餐小食和手機。他被控以盜竊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11罪,案件今在粉嶺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辯要求,將案件押後至8月25日再訊,以待控方安排文件轉介區院審理。警長獲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和不得騷擾證人。

35歲男警長劉晉寧,涉嫌分別於去年2月11日至25日,盜竊兩張屬於梁樂倫的恒生銀行信用卡,並於同年2月17日至3月2日,從旺角好望角大廈地下、大埔太和廣場,以及沙田中心3間麥當勞快餐店內,偷竊6項屬於麥當勞物品,價值介乎6元至11元。他另被控去年2月26日至3月2日,分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和尖沙嘴廣東道蘋果店內,3次訛稱自己是涉案信用卡卡主而騙取3部iPhone XS。

據控方指稱,被告涉嫌先竊取事主第一張信用卡,後來事主報失和補領新卡後,被告又涉嫌暗中失卡換新卡。

法庭記者 :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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