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內地首富黃光裕假釋 考驗期至明年2月16日 2020-06-24 21:00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表示依法裁定對黃光裕假釋。網圖 內地傳媒報道,前內地首富、國美創辦人黃光裕出獄,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表示依法裁定對黃光裕假釋。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刑罰執行機關的上報,依法裁定對黃光裕予以假釋,假釋期限為開始假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黃光裕曾被喻為內地零售業大亨及最年輕首富,一度被內地胡潤富豪榜列為首富。他於2010年8月被判因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和行賄罪,判刑14年,服刑期間獲得兩次減刑。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梅州市文旅局長朱瑛及丈夫同日喪命 警方立刑事案 下一篇 拒出席疏遠同學婚宴 台灣女網民遭強索禮金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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