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證供與呈堂片段不符 無業漢襲警脫罪

2020-06-24 15:56

被告林耀庭。
被告林耀庭。

中年無業漢被指於去年11月科大學生周梓樂的悼念活動期間,向一名軍裝「士沙」擲磚,案件經審訊後裁定他襲警罪名不成立。林希維裁判官指,庭上兩名警員作為本案關鍵證人,惟其證供卻與呈堂新聞片段不符,裁定二人證供不可信,故不予接納。散庭後,被告忍不住激動落淚,與親友相擁,又連番向家人說「對唔住」。

被告林耀庭(34歲)被控於去年11月8日晚上,在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襲擊警署警長魯君樑。

林希維裁判官指,兩名警員表示由被告掟磚至被制服拘捕,視線均沒離開過他。然而根據呈堂片段,事發前謝南偉警員一直望向右方指揮人群,惟掟磚者卻站在他的左方,直至掟頭掟出人群四散後,他才望向左方,故認為他的證供不可信。

另外,遇襲的魯君樑警長在書面口供中聲稱遭磚頭撃中左胸,惟他在庭上改口說沒有被撃中,呈堂片段亦無法佐證。魯警長又稱,他追捕被告時有途人向他行近,故他一度須暫停追捕,向途人施放胡椒噴劑。然而片段卻顯示當時無人向他行近,更是慢慢散去。

林官又稱,被告雖然是近距離被捕,但片段拍攝不到整個追捕過程,加上當時現場人數眾多,人們衣著又大多一致,片段亦無法顯示鏡頭後的情況,基於疑點利益歸與被告,裁定被告脫罪。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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