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遭拒粥內「加料」搏炒 印傭改口認罪判囚8月半

2020-06-24 12:07

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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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旬印傭與僱主關係欠佳,屢次請辭遭拒,於是去年在粥內「加料」,落藥給僱主及2歲少主兩母子服用,女僱主其後因水腫求醫揭發事件。被告早前否認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等5罪,案件原訂今早開審,惟她改口認罪,共被判囚8個半月。

39歲印尼藉被告RINDA早前警誡下曾稱自己一心只想為僱主及少主兩母子醫治皮膚病,才會擅自「加料」。她今透過辯方律師改稱,犯案動機在於僱主拒絕理會其辭職意願,故擬藉此激怒僱主,將其辭退,惟經歷約8個月的還押後感相當後悔,明白應以文明的方法處理。辯方續指,幸好僱主兩母子僅留醫約一周,未有因此造成永久性傷害,冀法庭量及被告坦白認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裁判官梁嘉琪考慮到被告初犯、事主無受永久性傷害等因素,以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扣除認罪1/4後,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判監8個半月。

案情指,家住黄大仙現崇山一單位的女僱主去年4月因水腫問題嚴重,求醫後獲知體內含過量類固醇,繼而對被告起疑心。直至10月某日,僱主透過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從褲袋拿出一顆藥丸,放進膠杯中溶解後倒進粥內,於是當場報警求助。其後翻看閉路電視片段,揭發被告在同月8日、10日及24日內數次在粥內施放需醫生處方的藥物地塞米松。僱主兩母子因長期服用涉案藥物導致庫興氏綜合症。

法庭記者:葉君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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