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衝突】涉「搶犯」襲警罪名不成立 20歲男生聞判舒一口氣

2020-06-23 11:23

洪嘉榮(小圖)脫襲警罪。
洪嘉榮(小圖)脫襲警罪。

去年大批網民嚮應號召參與「和你Shop」行動,其中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衝突,20歲HKDI男學生涉嫌在警方拘捕時「搶犯」且拳打腳踢,最終令疑犯成功逃脫。案件經審訊後今於沙田裁判法院裁決,李志豪裁判官表示受襲警長無法識辨施襲者,現場片段亦未有拍攝到與被告相約的人,由於控方未能成功舉證,終裁定被告一項襲警罪罪名不成立。被告聞判後眼泛淚光,直言得悉判決後舒一口氣,勸勉香港人繼續加油,切勿放棄。

現年20歲的洪嘉榮被控於去年12月15日在沙田港鐵站37號舖「西樹泡芙」外襲擊警長陳勁濤。李官裁決時指,陳清楚道出先被拳擊,繼而被腳踢,而被告銀灰色髮色突出,陳理應可指認出被告就是施襲者,但最終無法識辨。李官翻看現場片段數次,認為可佐證警長被圍毆的情況,但未能找出與被告相約的人,故不能排除目擊案發經過的另一位警員觀察有誤,或將被告與其他施襲者聯繫上,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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