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醫藥大學生「化骨水」殺老翁 被判無期徒刑

2020-06-19 11:20

林男因場地使用問題跟80歲老翁起爭執,後來竟用化骨水殺害報復,遭判無期徒刑。(網圖)
林男因場地使用問題跟80歲老翁起爭執,後來竟用化骨水殺害報復,遭判無期徒刑。(網圖)

台灣高雄日前判決一宗罕見的殺人案。高雄醫藥大學一名18歲林姓男大學生,因在爭執中推倒一名傅姓老翁,被裁處罰鍰,心生不忿,找老翁復仇以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潑灑對方,傅老翁當場冒白煙送醫不治,林男最後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以及賠償傅男家屬。

案情指,林姓男學生2018年7月7日上午近10許,在高雄市立文化中心涼亭內,因為場地使用問題跟傅姓老翁發生爭執、拉扯,傅翁當場被推倒在地,後腦勺還流血受傷。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雖然傅翁不提告,但警員仍因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案件移送到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林男因此遭裁罰3000元台幣(約785港幣)。

林男2018年8月20日收到裁處書後,以為傅翁反悔提告,心生不忿,竟購買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隔日帶著電擊棒對傅翁進行報復,由於傅翁頭部、後腦勺、胸部、背部被氫氟酸潑中,當場灼傷冒出白煙,疼痛難忍,傷勢過重倒地,經送院搶救後仍不幸身亡。

林男辯稱只是想嚇嚇對方、自己的雙腿也有被化骨水潑到,到附近公廁沖水,再回到事發現場,傅翁仍坐在原處,認為他應無大礙,就離開現場自行就醫,事後上網搜尋才知道傅翁已死,承認傷害致死,否認殺人,但法院不採信他的說詞,依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目前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

至於傅翁的兩個兒子,就分別向林男及林男父母求償台幣215萬餘元、200萬元(港幣逾56萬元、逾52萬元)。雖然林家人辯稱,林男案發前患有憂鬱症,影響他案發時的思慮,就算林男知道化學物質的毒性傷害到傅翁,也只是出於傷害的念頭,難以斷定他是故意殺人,但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林男、林男父母應分別連帶賠償傅翁兩個兒子台幣115萬75元(約港幣30萬元)、120萬元(約港幣31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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