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衝突】被指掩護示威者阻差辦公罪成 清潔工判160小時社服令

2020-06-19 10:20

被告何永隆。 資料圖片
被告何永隆。 資料圖片

去年8月5日深水埗警署附近有示威者聚集,警長要求一名少年出示身分證時,遭50歲清潔工人擋路,最終少年逃去。清潔工人受審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罪成,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稱感化官形容被告合作及有強烈意欲完成社服令,建議判81至160小時社服令,加上被告已還柙逾10天,工作上「手停口停」,冀法庭給予被告一次機會。黃國輝裁判官表示被告最後一次案底已是14年,從未干犯同類罪行,雖控罪嚴重可判囚,但強調判社服令等同監禁,刑罰非輕。

50歲男被告何永隆被控於去年8月5日於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阻礙獲合法授權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長馮耀彤執行公務。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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