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譚得志被控襲擊 准保釋不得離港

2020-06-18 15:35

快必上庭後在庭外開啤酒飲。張旭珊攝
快必上庭後在庭外開啤酒飲。張旭珊攝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於上月底在中環碼頭擺設街站,與綽號「大波man」的建制派人士石房有爭執,期間譚得志被指襲擊石房有,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8月18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其間不反對他擔保外出。

被告譚得志(48歲)被控於5月31日,在香港中環民光街中環10號碼頭襲擊石房有。

他准以現金2000元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港及須居住在報稱地址。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譚得志另涉於上月24日《國安法》遊行前夕,在銅鑼灣擺設街站舉行健康講座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拒絕遵從警員命令三罪。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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