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IT助理涉偷拍學生如廁判囚3月 官斥:有預謀地犯案
2020-06-16 12:00
40歲小學資訊科技助理聲稱因轉職而壓力大影響心理,於前年6月2度尾隨女學生到廁所偷拍如廁,後被男同事撞見他步出女廁揭發事件。助理早前承認2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今在西九法院量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被告屬製作者,有計劃、有預謀地犯案,非一時衝動,加上受害者年幼,應變能力有限,即使發現被偷拍或不敢向人求助,被告向此類弱勢人士「埋手」,案情嚴重,以半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認罪及案件有延誤情況,減刑後判囚3個月。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透露,被告早於2008年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當時在遊戲機中心拍攝女性胸部。但他自此後讀書及工作穩定,同事對其評價不俗,被告因心理問題而犯案,還柙期間已明白到自己的問題,承諾會坦然面對刑罰並接受治療,又因加深了對自己的認識,不會再重犯。
案情透露,被告羅德禮案發時在青衣一間小學任職資訊科技助理。前年6月8日,有男同事見到被告步出學校女廁並手持電話,打招呼時被告神色緊張,覺得事件有可疑,遂通知校長。學校於3日後在女廁附近裝上隱藏式鏡頭以作監視,見到被告2度尾隨女學生進入女廁,並面向廁格蹲下持手機拍攝,學校即報警處理。後警方到場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拘捕被告,警誡下他認罪,指自己一時性衝動而犯案,但就從無與人分享或上載到網站。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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